关于常规的服务人际距离的礼仪要求
礼仪资深人士介绍在服务对象浏览、斟酌、选择商品时,服务人员应与服务对象保持适当距离,既不干扰服务对象,又能及时提供服务。
(1)直接服务距离。服务人员为对方直接提供服务时,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与服务对象的距离,一般以 0. 5 米至 1. 5 米之间为宜。
(2)展示距离。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进行操作示范时,服务人际距离以 1 米至 3米为宜。
(3)引导距离。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引导带路时,一般行进在服务对象左前方 1. 5米左右最为合适。
(4)待命距离。服务人员在服务对象未要求提供服务时,应与对方自觉保持 3 米以上的距离,但要在服务对象的视线之内。